关于补报2012年度社科成果的通知
2013-04-02 09:18 发送人:社会科学处
各学院(教学部),各单位:
2012年11月26日,为配合和服务学校博士点建设年终验收工作,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精神,我处发布《关于填报2012年度社科成果的通知》,各学院(教学部)、各单位认真组织,积极上报。我处在编辑社科成果目录汇编中发现一些院(部)、单位还存在漏报情况。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社科统计工作和社科成果目录汇编,特发布补报通知,请漏报社科成果的院(部)、单位积极做好补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范围
2012年度(2012.1.1-2012.12.31)由我校教职工完成且署名单位为“贵州师范大学”的社科研究成果。
二、报送类别:
(一)论文类,包括在权威期刊、重要期刊、核心期刊、一般期刊、增刊、专辑等正式发表的文章。
(二)公开出版的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。
(三)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成果。
(四)文学艺术出版、展演作品及参赛获奖作品。
(五)体育教师参赛或作为教练指导学生参赛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的项目。
(六)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的研究或咨询报告。
(七)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提交的相关成果。
(八)人文社科专利情况
(九)学院学术交流情况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下载我处提供的模板(见附件)认真填写,力求材料的准确性、完整性,并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(须加盖公章)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处综合管理科,按时保质保量报送相关材料。
联系电话:6702262
特此通知
社会科学处
2013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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